>>  设为首页   本站导航   关于我们   繁體中文

注册 | 登录

今日推荐 >>    

  1. 您的位置:中俄资讯网  >  中俄时政要闻  >  正文

    字体大小:    

  • 俄禁止国家公务人员拥有第二国籍或外国居留证
  • 2021-5-6 7:36:41    字数:531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     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近日签署法律,禁止国家公务人员拥有第二国籍或外国居留证,相关文件已经在法律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

        这项法律对“拥有外国国籍、居留证或其他确认在外国境内永久居住权文件”的俄罗斯联邦公民不能担任国家和市政职务做出了规定。同时,国家公务人员一旦放弃俄罗斯国籍和获得其他确认境外居住权的证件,必须报告。

        禁令文件涉及国家警卫队、海关机构、军队、国民卫队、紧急情况部、对外情报局、联邦处罚执行局等机构工作人员、议员、联邦主体领导人、央行行长、内务部和俄侦委工作人员、儿童权益全权代表、央行副行长等。

        此外,外交工作人员也必须向自己的上级领导报告其配偶获得外国国籍和居留证或办理了其他能够在境外永久居住的证件情况。此外,俄罗斯驻外大使或者派驻国际组织的俄罗斯代表不能由具有第二国籍或者外国居留证的人员担任,放弃国籍就必须辞职。

        法律规定,国家公务人员在不得拥有外国国籍的要求生效半年之内没有上报相关情况,则将予以解除职务。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点击浏览今日全部新闻 >>

  • >> 点击进入新闻中心 体验更多精彩 >>
  1. —— 浏 览 今 日 更 多 新 闻 ————

版权与免责声明:欢迎转载中俄资讯网内容,本站内容都是在投入巨大采编成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智力成果,其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俄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欲转载的,请注明出处: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采编自其它媒体或经推荐后使用,本网转载或采编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3、本站充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谢谢支持配合!
Copyright·2009–2021 (中俄资讯网 www.chinaru.info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9042334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俄联邦注册号:C/R—82191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