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本站导航   关于我们   繁體中文

注册 | 登录

今日推荐 >>    

  1. 您的位置:中俄资讯网  >  中俄时政要闻  >  高端论坛  >  正文

    字体大小:    

  • “超级总统”权力结构下的俄罗斯政治改革
  • 2011-9-26 17:03:54    字数:1603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经济观察
  •  9月24日,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俄执政党“统一俄罗斯”的党代会上公开表示支持普京参选2012年俄罗斯总统大选。梅氏总统的表态,不仅意味着他将放弃总统竞选,更重要的是,这位亲西方、向往民主法制价值的梅氏总统,将被迫放弃其主导下的俄罗斯现代化之路。

    失去权力上层建筑积极推动,作为现俄罗斯代化之路最关键的政治改革的进程将被减缓。

    自上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以来,尽管俄罗斯摆脱了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组建建立起了自由市场、多党政治、三权分立、议会民主、自由选举等等现代民主国家体制的雏形,但在“超级总统”权力结构下,距离真正的民主国家依然距离遥远。

    在苏联解体的转型社会初期,由于俄罗斯陷入社会动荡、经济衰退之中。恢复秩序成为当时俄罗斯社会广泛的共识。在这一背景下,随着“炮打白宫”的炮声,在俄罗斯第一任叶利钦开始的主导下,将民主政治形态转向传统威权政治,修改了宪法,并赋予了自己无以伦比的权力。

    叶利钦在一定程度改善了国家建立初期各种各样的混乱局面,但由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执行力单薄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总统的威权。自1999年普京走马上任俄罗斯总统之职后,开始大力建立强力部门,并且依托强力部门实现总统的权威,打击寡头,摆脱对政权对寡头的依赖。

    在近十年的权力强化后,俄罗斯总统的权势就是国家强力部门的权力,换句话说也就是普京只要还掌控着国家强力部门,那么总统的权力依然属于普京个人。这也是普京当年为什么愿意将总统宝座转手奉送其总统办公厅副主任梅德韦杰夫的原因。

    尽管总统威权政治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俄罗斯国家统一和稳定,但是同时也对俄罗斯的经济发展和政治进步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对于俄罗斯社会而言,在十多年“超级总统”治下,俄罗斯民间社会的活力日益衰弱。最明显的就是,自普京总统上台后,借助打击寡头的机会,成功管控了国内大多数大众传媒机构,新闻和言论自由这一民主社会最基本的权益受到权力侵犯。

    看到俄罗斯威权政治种种弊端后,梅德韦杰夫担任总统后不断声称要实现国家现代化。其实,无论是从普京手中收复自己真正的总统权力,还是实现俄罗斯的国家富强,都需要推动政治改革。

    通过政治改革,终结“超级总统”制,让民主、法制取而代之,让权力由法律赋予,摆脱对强力部门的依附,进而剪除总理普京的“余势”,使自己获得法律所真正赋予的总统权势。

    尽管,政治改革成为俄罗斯深化完成现代化转型的必由之路,在对待政治改革的态度上,俄罗斯社会各界包括总统梅德韦杰夫在内已经达成广泛共识。但是,梅德韦杰夫真正推动改革,将会损及普京的权势。

    自苏联解体后,随着“超级总统”体制的形成和固化,已经成为了俄罗斯政治体制改革最大的阻力,这也成为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之间的矛盾根源,尽管,双方谁也不愿意公开承认这一点。

    无论梅德韦杰夫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还是真实地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俄罗斯在下一个阶段必须从威权政治中走出。因为俄罗斯社会转型已经20年了,国家已经恢复稳定,威权政治继续存在,只能使得政府更加低效,民间社会活力更加萎缩,这将从根本上限制俄罗斯的经济发展。

    对于俄罗斯而言,未来的经济发展必须通过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民间社会活力,来发展私有经济,让俄罗斯国民经济从对国有能源产业的依附中走出。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际油价下跌,对俄罗斯经济造成的巨大冲击,不仅证实了这一点,同时也让俄罗斯民众破除了“普京迷信”,民间对于政治改革的呼声也愈隆。

    尽管,普京可能成功赢得2012年总统大选,但是如果不能顺应改革呼声的话,经济发展被政治体制所严重束缚,造成经济衰退的恶果,那么最终“超级总统”权力根基也将被摧毁。

    政治改革已经成为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必然,违逆这一大趋势,只能遭遇“俄罗斯式的严寒”。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点击浏览今日全部新闻 >>

  • >> 点击进入新闻中心 体验更多精彩 >>
  1. —— 浏 览 今 日 更 多 新 闻 ————

版权与免责声明:欢迎转载中俄资讯网内容,本站内容都是在投入巨大采编成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智力成果,其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俄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欲转载的,请注明出处: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采编自其它媒体或经推荐后使用,本网转载或采编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3、本站充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谢谢支持配合!
Copyright·2009–2021 (中俄资讯网 www.chinaru.info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9042334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俄联邦注册号:C/R—82191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