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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驻俄使馆提醒赴俄中国公民按要求办理居留登记
  • 2018-7-10 19:43:40    字数:642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 截图自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网站

        中俄资讯网讯:据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移民登记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外国公民在俄居留地概念,将于当地时间2018年7月8日起生效。

      修正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居留地概念

      居留地包括:1、用于住宿和休息的实际居住场所地址;2、工作单位地址,如确系在该地址实际居住。

      二、原则上须按实际居住场所办理居留登记

      修正案第21条第1款规定,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应按实际居住场所,或实际居住的宾馆、旅店、疗养院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医疗服务机构或公共服务组织的地址,办理居留登记。

      在俄工作的外国公民如租住民宅或居住在本人公寓内,须按民宅和本人公寓地址办理居留登记;如住酒店,则按酒店地址办理,而不能按工作单位地址办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当外国公民实际居住在其工作单位时,才可按工作单位地址办理居留登记。

      三、进一步明确邀请单位的概念和法律责任

      修正案第2条第1款规定,邀请单位可以是提供居住场所的俄公民、长期居住在俄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法人、权力机关、外交代表处、领事机构等。原则上是谁给外国公民提供实际居住场所,谁就是邀请单位,应该为其办理居留登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旅俄中国公民认真了解相关新规,并及时按要求办理居留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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