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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俄推动双边本币区域化和国际化合作面临新机遇
  • 2017-10-9 9:35:14    字数:3199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来源:金融时报
  •   中俄资讯网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中俄两国在特有的地缘和经济互补优势下,不断保持和拓展金融合作,为巩固两国经济发展、促进政治互信提供了重要支撑。作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当前,中俄在本币使用推广上面临着新的机遇,推动双边本币使用实现新突破,促进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化,对实现中俄经贸深层次发展、推动双边本币区域化和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中俄资讯网“经贸特稿”栏目。

      卢布在试点地区的使用及跨境结算

      (一)卢布现钞在我国的使用试点。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对俄经贸合作大省,对俄贸易额占全国对俄贸易近1/3。2012年,黑、蒙两地申请在绥芬河市和满洲里市开展卢布现钞使用试点。2013年,国务院予以批准。2015年8月,卢布现钞使用试点正式启动。试点以来,绥芬河、满洲里商品销售以人民币、卢布进行标价,方便价格对比,符合俄罗斯人的消费习惯,既缩短了交易时间又节省了兑换成本,为入境俄罗斯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目前,试点地区卢布现钞使用更加常态化和阳光化,应用遍及各行各业,对促进边贸往来和旅游服务等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引导中俄客商通过正规渠道兑换卢布现钞,降低了中俄旅游兑换卢布的风险,加快了民间卢布交易纳入银行体系,促进了卢布现钞市场的稳定。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6月末,试点地区累计兑换5.0亿卢布,其中个人卢布现钞兑换金额占比77.4%,企业和商户占比22.6%。

      (二)卢布在跨境结算中的使用。自本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卢布在黑龙江省跨境结算中发展迅速。2012年以前,卢布结算量在中俄本币结算中一直占绝对优势,结算量远远超过人民币。其中,2003-2010年间,黑龙江省中俄边贸本币结算业务中,卢布结算占比超过95%。2010年6月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后,卢布结算量有所下降。2012年,随着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迅猛发展,人民币跨境结算首次实现逆转,当年卢布结算量3.7亿美元,在中俄本币结算总量的占比降至43%。近年来,黑龙江省积极落实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政策,不断拓宽中俄金融合作渠道,开展中俄特色金融产品及结算服务,进一步推动了中俄本币结算发展。2016年,黑龙江省办理卢布结算业务2.9亿美元,占本币结算总额的45.3%。中俄资讯网“经贸特稿”栏目。

      人民币在俄边境使用及跨境结算

      (一)人民币现钞在俄边境使用。与早年卢布流入中国相似,随着俄罗斯海山崴自由港、旅游免签等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到俄旅游、娱乐和购物的人数增多,人民币通过民间携带途径从境内流入俄罗斯。据估算,黑龙江省以跨境旅游及边境贸易等经济活动引起的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出规模年均20亿元左右,境外积存量4-5亿元,其中约70%流入银行,30%在民间使用。人民币通过民间渠道流出是边境贸易不断发展和对俄跨境旅游兴起的自然选择,沉淀在俄罗斯民间的人民币是在俄使用的重要基础。事实上,目前在俄罗斯的边境地区及旅游城市使用人民币消费是客观存在的,但并不广泛。以远东主要旅游城市海山崴为例,人民币现钞在城市核心区的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酒店、大型商场不能使用。但在城市核心区针对中国旅行团及游客经常光顾的宝玉石店、紫金店、个体服装店等可以使用人民币现钞进行消费。在以中国人为主要经营者的轻工和农贸市场中,使用人民币现钞更为普遍。

      (二)人民币在跨境结算中的使用。2003年3月,中俄银行间首笔本币结算在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与俄罗斯远东外贸银行之间办理。此后,人民币在边境贸易和一般贸易结算中并没有优势。2009年我国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起步,黑龙江在中俄本币结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10年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业务正式启动,对俄跨境人民币使用步入崭新发展阶段。特别是中俄签署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定后,人民币结算量显著增加。2012年人民币结算量首次超过卢布达到30.8亿元,同比增长168%,占中俄本币结算总量的57%。从试点情况看,黑龙江对俄跨境人民币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业务结算量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6月,试点以来全省银行办理对俄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194.0亿元,列所有80个人民币收付往来国家(不含港澳台)的首位,占比达1/3,年均增速为105%。使用人民币直接计价、结算的企业持续增加。业务范围从货物贸易逐步拓展到旅游等服务贸易、直接投资以及贸易融资等资本项下。

      推动本币使用的对策建议

      中俄高度重视金融合作,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和中俄金融合作分委会等框架内,两国央行围绕中俄本币结算、服务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做了很多努力,已签署多项金融框架合作协议,但当前的金融合作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人民币在俄使用、直接汇率形成机制、跨境便捷调钞、银行细化合作等问题亟待解决,推广本币使用依然任重道远。

      (一)健全合作机制,有序深化双边金融合作。建立中俄两国各级政府间协商机制,在包括推广本币使用在内的金融合作议题上达成继续深化的共识,设定双方政策目标和规划。构建两国多层级金融、经济和政策信息交流共享互换机制,防范因信息不对称给双方带来的政策风险,分析并及时解决双边本币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政策效果。搭建两国边境地区金融人才交流与研究合作项目平台,共同推进合作协议落地。

      (二)加快推动人民币现钞在俄指定区域使用。卢布现钞在我国使用试点是中俄两国金融合作的重大突破,是中方多部门及试点地区政府顺应市场发展共同努力推动的结果。支持卢布使用在我国的先行先试,为人民币在俄使用积累了经验。实践证明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对活跃旅游和边贸往来效果积极。当前,在双边本币结算业务良性发展的基础上,顺应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允许人民币在中俄边境与旅游城市使用,将吸引更多中国人到俄罗斯,推动旅游、消费等相关产业发展,为俄罗斯经济复苏并实现增长提供新的动能。中俄资讯网“经贸特稿”栏目。

      (三)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卢布直接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卢布直接挂牌以后,在实际兑换中民间市场的直接兑换仍更受青睐。通过二次汇率套算,起不到建立直接汇率降低企业成本的初衷,直接影响了人民币在俄使用,不利于人民币在俄离岸市场的形成。推动中俄区域货币交易中心建设,扩大双边金融市场的开放与合作,丰富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建立汇率机制运行的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制度,提高汇率风险的宏观管控水平。要加快完善人民币、卢布直接汇率形成机制,扩大汇率双向波动的灵活性,保持人民币与卢布的汇率相对稳定。

      (四)完善调钞机制,打通现钞跨境调运通道。受两国法律政策限制、押运安全风险及税费成本高等因素影响,人民币、卢布的现钞回流和供应渠道不够通畅,为更好地推动双边本币使用,应尽快建立中俄口岸间高效便捷优惠的现钞跨境调运通道。我国有关部门与俄央行、海关、边检等部门,就现钞跨境调运的政策限制、关税费用、武装押运、简化流程等进行磋商,疏通两国边境地区现钞调运的绿色通道。下放跨境调运审批权限至口岸行,并设立指定(代理)机构开展现钞保管、调运业务,实现人民币、卢布现钞常规、有序的跨境双向流动。

      (五)夯实配套金融基础,促进金融机构良性互动。央行层面,需扩大本币账户行的互建范围,以工商银行担任清算行为契机,逐步构建基于中俄本币的清算中心,通过清算行实现两国银行资金头寸划拨。金融机构要提高参与度和积极性,更加广泛的与俄方金融机构在推动双边本币结算和现钞业务、国际贸易融资、银团贷款等方面寻求突破。探索跨境金融示范区建设,包括在俄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设立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俄合作银行,丰富人民币产品种类,扩大投资渠道,加快推出人民币投资工具。中俄资讯网“经贸特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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