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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俄罗斯联邦税收管理法概貌(全文)
  • 2010-10-30 21:58:00    字数:#HOPE_ContentWords#    本文字数:10648 中俄资讯网(莫斯科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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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税制改革步履维艰,税收立法变化频繁。我国企业在与俄方探讨经济合作的时候,比较准确地了解俄联邦税收立法的情况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将俄税制改革情况及主要税种的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俄联邦税制改革的简单情况

        俄税制改革的进程是从1991年底开始的。911227俄总统签署的《俄联邦税收制度原则法》(后几经修改和补充)乃是俄联邦的主要税务立法,其中规定了税制结构及其实施的一般机制;规定了税种及其计算和征收的办法;确定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从该法实施时起,加上具体税种立法的实行,俄罗斯就确立了税收制度的法律基础。

        最近三年,俄税制改革的必要性日趋成熟。经过几年酝酿,终于在19987月通过了《俄联邦税法典》第一部分并于199911生效。从该法生效时起,《俄联邦税收制度原则法》失效(其中第18条第2款、第192021条除外,它们规定了联邦税、地区税、地方税的具体税种,待《俄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通过后它们才失效)。

        俄联邦税收制度包括《俄联邦税法典》所规定的税种及过渡期还在实行的税种;税种设立、变更、废止、缴纳及为保证缴纳而采取措施的原则、方式和方法;还包括税务监督及违反税务立法所应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方法。

        俄联邦所规定的税制包括联邦税、联邦主体税(地区税)和地方税。这种三级税制实际上是所有联邦制国家所特有的制度。哪些税归属哪一级,这是根据地域范围及所属地域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各级权限决定的。

    联邦税是由《俄联邦税法典》及原《俄联邦税收制度原则法》直接规定的,是在俄联邦境内普遍实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联邦税的税收统归联邦预算。同样的道理,地区税是由联邦主体的立法权力机关以专门法律规定的,并在相应地区普遍实行。地方税是由地方自治代表机关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并在其管辖地域普遍实行。这些税的税收归于哪级预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二、联邦税

        现行的联邦税有如下税种:

        1、企业利润税。 对不同性质的企业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利润税。对一般企业的税率为:纳入联邦预算的为11%;纳入联邦主体预算的税率由联邦主体立法机关规定,但联邦立法对此有其上限规定:

       1)一般企业、事业单位-不超过其利润的19%;

       2)中介业务、中介公司、银行等-不超过其利润的27%;

       3)股票红利收入、从俄联邦境内所建其它企业中所得收入-其收入的15%;

       4)录相厅、出租节目载体等-不超过其收入的70%。

        按(1)-(4)的规定所征收的税收收入纳入联邦主体预算。

        对于外国法人:其股息收入、从实际加入的外资企业中所得收入-其收入的15%;使用出自俄联邦境内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所获得的收入-其收入的20%;运费收入-其收入的6%。这些税收应百分之百地纳入联邦预算。

        在签定了《产品分成协议》的情况下,其利润税的税率由上述协议加以确定。

        2、增殖税。俄联邦的增殖税有两个税级:对食品(不包括加征销费税的食品)、俄联邦政府所确定的儿童用品清单上的商品、粮食、原糖、鱼粉、鱼、工业用的,饲料生产用的,制药用的海产品-税率为10%;其它商品(工程、服务),包括加征消费税的食品-税率为20%。其税收收入的85%纳入联邦预算,15%纳入联邦主体预算。

        3、消费税。需加征消费税的商品清单及税率见副件(200011生效的新清单)。消费税的税收收入百分之百地纳入联邦预算。

        对用食品原料酿制的酒精饮料、伏特加酒、烈性甜酒制品、含酒精溶液等商品征收的消费税,其收入的50%纳入联邦预算,50%纳入联邦主体预算。

        4、有价证券发行税。有价证券发行税的税率为发行票面价值总额的0.8%。由发行单位缴纳。其税收收入百分之百地纳入联邦预算。

        5、海关关税。海关关税的税率由俄联邦政府确定,其收入全部纳入联邦预算。

        6、矿产资源基地再生产税。矿产资源基地再生产税的征税基数为从所开采的有用矿产而获得并销售出去的初级商品的总价值。具体商品的税率为:

        1) 石油、天然气、凝析油-10;

        2) 煤-5;

        3) 泥炭-3%;

        4) 放射原料-3%;

        5) 铁矿石和铬矿石-3.7%

        6) 有色金属矿石和稀有金属矿石-8.2%;

        7) 贵金属矿石-7.8%;

        8) 金刚石、压电光学原料、高纯净的石英原料.宝石原料-3.5%;

        9) 磷灰石、磷钙土-3.1%;

        10) 钾盐-1.7%;

        11) 其它有用矿产,包括地下水-5%。

        该税收入纳入联邦矿产资源基地再生产基金。

        7、个人所得税。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几乎每年都要变化一次,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还有几条特殊规定:

        按工资标准获得的工资收入及在北极地区及相似地点工作的职工工龄补贴收入,其所得税由发放者代缴,纳入联邦预算的税率为3%,纳入联邦主体预算的税率为9%。

        按银行存款利率获得的现金收入及按法律规定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由发放者代缴。

        没有固定住所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纳入联邦预算的税率为3%;纳入联邦主体预算的税率为17%。,由发放者代缴。

        8、燃料油-润滑油销售税(其收入纳入道路基金)。税率为不带增值税的销售金额的25%。在倒卖燃料油-润滑油的情况下,纳税基数为销售收入(不带增值税)与购入价值(不带增值税)之间的差额。该税收入全部纳入联邦道路基金。

        9 汽车公路使用税(其收入纳入道路基金)。税为销售产品(工程、服务)收入的2.5% ;在定购、供应销售和贸易活动中,纳税基数为差价收入部分。按0.5%税率征收的税收收入纳入联邦道路基金;按2%税率征收的税收收入纳入区域道路基金。

        10 交通工具税(其收入纳入道路基金)。其税率由法律按每个马力确定。税收收入纳入区域道路基金。

        11、交通工具购置税(其收入纳入道路基金)。该税纳税基数为不带增值税和销费税的车辆销售价格。具体税率为:

        载重汽车、小型客货两用汽车、轻型带蓬汽车、公共汽车、专用汽车、小汽车-20%;拖车、半拖车-10%。从国外购置汽车时,纳税基数为根据俄联邦海关立法对车辆所作的估价。该税收入纳入区域道路基金。

        12、边境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向每个自然人征收法律规定的0.8个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现行标准为83.49卢布)。该税收入纳入联邦预算。

        13、国家规费。国家机关为纳税者完成某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向其发放某种文件、证件需缴纳一定费用即国家规费。其缴费标准由199112920051号联邦法律(99413版本)确定。国家规费收入按照在确定相应级别预算所规定的办法全部纳入地方预算。

        14、自然资源使用税。该税征收标准由具体法律确定。在联邦立法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下,该税收入分别纳入联邦预算、共和国预算和地方预算。

        15、财产继承和赠予税。该税税率由1991121220201号联邦法律(95127版本)确定。该税收入纳入地方预算。

        16、外汇及外汇支付凭证购买税。该税税率为1%,收入的60%纳入联邦预算;40%纳入联邦主体预算。

        17、博采业税。该税年征收标准为:赌场作为一方参加赌博,要按每个赌桌每年缴纳1200个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纳税;赌场作为组织者和(或)监督者参与赌博,要按每个赌桌每年缴纳100个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纳税;每台赌博用游戏机每年缴纳45个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税额;每台赛马赌金计算器每年缴纳1200个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税额;每个赛马赌金收款处每年缴纳600个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税额。税收收入纳入联邦和联邦主体预算。

        18、水利使用税。该税最低和最高收税标准如下:

       1 在规定的限额内从地面设施每汲取1000立方米的水,取水纳税人需缴纳30176卢布;

       2 从海域或内海每汲取1000立方米的水,取水纳税人需缴纳0.8-3.3卢布;

       3 每使用1个千瓦\小时的发电,利用水电站的纳税人需缴纳0.5-5卢布;

       4 把木材编成木排浮运,每运1000立方米,每放100公里,放排纳税人需缴纳320665卢布;

       5 利用水域开采有用资源、修建休息设施、游泳设施、公用设施、搂房、设备、装置以及进行钻探、建筑及其它公程,每1000平方米水域使用1年,使用纳税人需缴纳13007300卢布;

       6 在规定的限额内每将1000立方米污水排入水利设施内,排污纳税人需缴纳3.2-27卢布。

    该税收入的40%纳入联邦预算;60%纳入联邦主体预算。

        19"俄罗斯""俄联邦"名称使用税。使用上述名称及使用上述名称为基础所组成的单词、词组都要缴税。其税率分别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采购、供销、贸易单位除外),税率为销售商品(工程、服务)价值的0.5%;对从事采购、供销和贸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税率为0.05%;对于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征税标准为100个法定最低月劳动报酬标准。该税税收纳入联邦预算。

        20、发放乙醇酒精、含酒精制品及酒类制品生产和经营权许可证费。该税收收入按照联邦法规规定的办法纳入相应级别的国家预算。

    21、个别种类交通工具税。其税收标准取决于交通工具种类及发动机功率。税收收入纳入联邦预算。

       三、地区税

        1、林业税。该税税率由俄联邦各自治共和国的法律或各边疆区、州、自治州、自治区政权机关的决定来确定。

        2、企业财产税。该税税率最高不超过2%,具体由联邦主体立法机关确定。税收收入的50%纳入联邦主体预算;50%纳入地方预算。

        3、销售税。税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由联邦主体立法机关确定。该税收入的40%纳入联邦主体预算;60%纳入地方预算。

        4、某些经营活动核定收入统一税。该税税率为20%。税收收入按照98731148-ФЗ号联邦法律(99331版)规定的标准,分别纳入联邦预算、国家预算外基金、联邦主体预算和地方预算。

    5、教育机构需求税。收税标准为不超过俄联邦各共和国、各边疆区、州、自治州、自治区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全年工资总额的1%。该税收入纳入俄联邦主体预算。

        四、地方税

        俄地方税目前包括如下税种:

        1、个人财产税。该税税率根据课税对象确定:建筑物、房产和设施的课税税率不超过财产价值的0.1%;交通工具的课税税率按发动机功率计算,每马力或每千瓦征收一定数额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税款。所征税款纳入课税对象所在(注册)地的地方预算。

        2、土地税。该税课税对象分为农用地和非农用地。农用地按公顷计税,每年由联邦相应法律确定平均税率,各联邦主体法律机构根据平均税率、按土地用途(耕地、多年生林、草场、牧场)规定相应税率。非农用地按平方米计税,其税率高于农用地。土地税税款根据土地法纳入相应预算。

        3、个人经营注册税。此项税收纳入经营者注册地的预算。

        4、疗养区内生产项目建设税。

        5、疗养税。

        6、贸易权利税。此税种由地区、市、区(市属)、镇、村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加以规定,可采取购买一次性票证或临时营业执照的方式纳税,税款全部列入相应预算。

        7、公民、企业、单位(不论其组织法律形式如何)交纳的专项税费(警务税、境内公用事业税、教育需求税等)。年税率自然人不得超过12个法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总额的3%;法人不得超过以法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计算的年工资基金的3%。城区的税率由相应的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加以规定,村镇的税率通过召开居民大会确定。

        8、广告税。此税由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的法人和自然人缴纳,税率不超过广告费的5%

        9、汽车、计算设备、个人电脑转卖税。此税由转卖上述商品的法人和自然人缴纳,税率不超过交易额的10%

        10、养犬税。此税由在城市内养犬(值勤犬除外)的个人缴纳,纳税额每年不超过法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七分之一。

        11、酒水制品贸易经营许可证费。此费由向居民销售酒水制品的法人和自然人缴纳,法人缴费额为每年50个法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自然人缴费额为每年25个法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法人和自然人在为晚会、舞会、游园会及其他活动设立的临时售货点销售上述商品时,每日缴费额为法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一半。

        12、地方拍卖和抽彩活动许可证费。此费由上述活动举办人缴纳,数额不超过申报拍卖商品价值或发行彩票金额的10%

        13、住宅证发放费。此费由自然人在获得单独住宅入住权时缴纳,缴费额根据住房面积和质量确定,但不得超过法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四分之三。

        14、汽车停放费。缴费人为使用专门修建的停车场停放汽车的法人和自然人,缴费额由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规定。

        15、地方标志使用费。此费由使用地方标志(徽章,城市、地区、历史文物的外貌等)的产品的生产者缴纳,数额不超过所售产品价值的0.5%

        16、跑马场参赛费。缴费人为使用自己的马匹参加商业性比赛的法人和自然人,缴费额由跑马场所在地的地方国家政权机构规定。

        17、赌马中彩费。此费由跑马场赌马中彩者缴纳,数额不超过奖金额的5%

        18、跑马场参赌费。此费以额定参赌收费的附加费形式缴纳,数额不超过额定收费的5%

        19、交易所交易费(关于有价证券业务征税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交易除外)。此费由交易参加者缴纳,数额不超过交易额的0.1%

        20、影视拍摄费。此费由拍摄影视作品并要求当地国家管理机构予以协助(安排警力值勤、清场等)的商业影视机构缴纳,缴费额由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规定。

        21、居民点环境清扫费。此费由法人和自然人(建筑物所有者)缴纳,缴费额由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规定。

        22、赌场开办费(安装赌博机和其他可赢得奖品和奖金的装置、牌桌、轮盘及其他赌博设备)。费率和收费程序由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规定。

        23、住宅基金及社会文化设施税。税额不超过相应地区法人所生产产品(工程、劳务)销售额的1.5%,具体税率及征税程序由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规定。

    几点说明:

        1、第1条第(1-3)项所列税种由俄联邦法律文件加以规定并在俄联邦全境征收,具体税率(在俄联邦法律文件未另作规定的情况下)由俄联邦所属各共和国的法律文件加以规定或由各边疆区、州、自治州、自治区、地区、市及其他行政区划单位的国家政权机关决定。

        2、第1条第(4-5)项所列税种可由疗养地所在地区和城市的国家政权机构规定,税款全额列入地区预算和市预算。在农村地区,税款分别等额列入疗养地所在的村、镇、地区所属市的预算和地区、边疆区、州的预算。

    3、第1条第(8-21)项所列各种税费可由地区和市的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加以规定。所收税费列入地区预算、市预算或根据地区和市政权代表机构即地方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列入区(市属区)预算和镇、村预算。

        附件: 需加收消费税的商品清单

      (在俄联邦全境统一征收)

        率(单位:卢布/每计量单位或百分比)

    各类原料制成的酒精 12卢布/每升纯酒精

        酒精含量在25%以上的酒制品(葡萄酒除外);含酒精制品 84卢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纯酒精

        酒精含量在925%(包括9%25%)的酒制品(葡萄酒除外) 62卢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纯酒精

        酒精含量在9%以下的酒制品(葡萄酒除外) 43卢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纯酒精

        葡萄酒(天然葡萄酒除外):特制葡萄酒,特味葡萄酒(加酒精的),果酒(加酒精的),苦艾酒 35卢布/商品中所含每升纯酒精

        香槟酒和葡萄汽酒 9卢布/

        天然葡萄酒(香槟酒和葡萄汽酒除外) 3卢布/

        酒精含量在8.6%以下(包括8.6%)的啤酒以及不含酒精的啤酒 90戈比/

        酒精含量超过8.6%的啤酒 3卢布/

    烟草制品:

        烟斗用烟叶(国家标准烟叶除外) 336卢布/公斤

        烟斗用烟叶(国家标准烟叶) 32卢布/公斤

        吸用烟叶(用作烟草制品原料的烟叶除外) 144卢布/公斤

        雪茄烟(非国家标准) 7卢布20戈比/

        雪茄烟(国家标准) 2卢布40戈比/

        长度超过85毫米的带过滤嘴香烟 60卢布/1000

        带过滤嘴香烟(长度超过85毫米的香烟和国家标准14级香烟除外) 41卢布/1000

        国家标准13级带过滤嘴香烟 29卢布/1000

        国家标准4级带过滤嘴香烟 19卢布/1000

        无过滤嘴香烟 7卢布/1000

        一级白杆烟 4卢布80戈比/1000

        珠宝制品 5%

        石油和稳定凝析油(平均汇率) 55卢布/

        发动机容量在2500立方毫升以上的小轿车 10%

        辛烷数值在80以下(包括80)的车用汽油 455卢布/

        辛烷数值在80以上的车用汽油 585卢布/

        需加收消费税的各种矿产原料(石油和凝析油除外)的消费税率由俄联邦政府为各个矿产地分别规定。

        各产地的石油(包括稳定凝析油)消费税率俄联邦政府根据联邦法律所规定的平均消费税率以及当地的矿业地质条件和经济地理条件分别加以规定。

        天然气的消费税率和确定程序由俄联邦政府加以规定。

       《俄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于2000719获俄国家杜马通过,726经俄联邦委员会批准,85俄总统签署,并于200111生效。

        已通过的"税法典第二部分"主要对如下4个税种作了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仍为20%。除此,还有一些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0%,主要是食品和儿童用品两大类:

        1、部分食品:活牲畜及禽类、肉类及其制品(特别美味的除外:里脊肉、牛犊肉、舌头、香肠制品、熏制食品、烤猪牛肉、火腿罐头、熏肉罐头、烤猪里脊罐头、舌头冻罐头)、奶及奶制品、鸡蛋及蛋制品、植物油、人造黄油、糖及原糖、食盐、粮食、配合饲料、混合饲料、粮食下脚料、面包及面包制品、米粒仁、面粉、空心粉制品、某些活鱼、某些海产品及鱼类制品、儿童食品及糖尿病人食品、蔬菜、土豆。

        2、儿童用品:针织品、缝纫制品(真绒真皮制品除外)、鞋(运动鞋除外)、儿童床、儿童床单、童车、学生笔记本、玩具、蜡泥塑料、文具盒、计算尺、学生用算盘、日记本、图画本、图画册、绘图册、笔记本夹、书皮、日记本皮、笔记本皮、数字及字母活字盘、尿布。

        下列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即不征增值税:通过海关出口的商品(出口到独联体国家的石油、凝析油、天然气除外);与不征收增值税的出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工作(服务);与过境运输有直接关系的工作(服务);以统一的国际转运协议为基础的旅客和行李的转运服务;直接在宇宙空间所提供的工作(服务)及其在技术工艺上所依赖并与之有不可间断关系的地面准备工作(服务);贵重金属开采者或利用含贵重金属的废金属及下脚料的生产者卖给"俄联邦国家贵重金属和宝石基金、俄联邦中央银行、其它银行的贵金属;外交代表机构及与之同等看待的代表机构的专用商品以及这些代表机构的外交官或行政技术人员及其家属自用商品。

        二、消费税:即将实行的俄联邦统一消费税税率如下表:

        俄联邦统一消费税税率表

       

        各种原料制成的酒精半成品 未兑水的酒精半成品,每公升8卢布。

        各种原料制成的酒精 未兑水的酒精,每公升12.60卢布。

        酒精含量在25%以上的各种酒类制品(葡萄酒除外)及酒精制品 含在应税商品中的未兑水酒精,每公升88.20卢布。

        酒精含量从9%-25%(含)的各种酒类制品(葡萄酒除外) 含在应税商品中的未兑水酒精,每公升65.10卢布。

        酒精含量在9%(含)以下的各种酒类制品(葡萄酒除外) 含在应税商品中的未兑水酒精,每公升45.15卢布。

        葡萄酒(天然的除外):特制葡萄酒、特味葡萄酒(加酒精的)、果子酒(加酒精的)、苦艾酒含在应税商品中的未兑水酒精,每公升36.75卢布。

        香槟酒、葡萄汽酒 每公升9.45卢布。

        天然葡萄酒(香槟酒、葡萄汽酒除外) 每公升3.15卢布。

        酒精标准含量在8.6%以下的啤酒 每公升1卢布。

        酒精含量在8.6%以上的啤酒 每公升3.30卢布

        烟草原料、烟草下脚料、其它作为烟草制品原料的工业制造烟草、烟草工业替代品 零税率。

        烟草制品:

        烟斗用的烟草 每公升405卢布。

        吸用的烟草(用作烟草制品原料的烟草除外) 每公升166卢布。

        雪茄烟 每支10卢布。

        长度为85毫米以上的带过滤嘴香烟 100075卢布。

        带过滤嘴香烟(85毫米以上的除外)、国家标准1234级香烟 100055卢布。

        国家标准1234级带过滤嘴香烟 100035卢布。

        不带过滤嘴香烟、白杆烟 100010卢布。

        珠宝制品 5%

        石油、稳定凝析油 每吨66卢布

        发动机功率为67.5千瓦(90马力)()以下的轿车 零税率

        发动机功率为67.5千瓦(90马力)以上至112.5千瓦(150马力)()的轿车每0.75千瓦(1马力)10卢布。

        发动机功率为1125千瓦(150马力)以上的轿车 0.75千瓦(1马力)100卢布。

        发动机功率为1125千瓦(150马力)以上的摩托车 0.75千瓦(1马力)100卢布。

        辛烷值为80以下(含)的汽油 每吨1350卢布。

        其它辛烷值的汽油 每吨1850卢布。

        柴油 每吨550卢布。

        柴油及汽化器发动机机油 每吨1500卢布。

        俄境内销售的天然气 15%

        销售到独联体国家的天然气 15%

        销售到俄联邦境外(不包括独联体国家)的天然气 30%

        三、个人所得税:俄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统一税率将为13%,但对个别收入规定特殊税率。

        实行35%税率的收入有:彩票中彩收入;赛马赌博中彩收入及其它赌博收入;从为商品、工程、服务作广告而组织的比赛、游戏及其它活动中的获得超过2000卢布的奖励;获得一定数额以上的保险金;某些存款利息;因借款利息较低而获得的某些物质收益。

        实行30%税率的收入有:红利收入;非俄联邦注册纳税人所取得的收入。

        四、统一社会税:统一社会税是一个新税种,它把原有的三种国家预算外基金,即退休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合在一起,以达到精减税种,减轻税负的目的。纳税人是为两大类:

    一类是为雇员发工资的雇主,包括单位、个体经营者、北极地带从事传统行业的氏族和家庭小团体、农户(农场)、自然人;另一类是不雇工的个体经营者、北极地带从事传统行业的氏族和家庭小团体、农户(农场)、律师。

    外企税收

      按照俄联邦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在俄罗斯享受国民待遇。因此,在纳税方面,外资企业与俄本国企业没有什么不同。目前在俄外资企业须交纳的主要税种如下:

      增值税--税率为20%(食品、儿童用品为10%),以销售收入为基数,将销项增值税额减去进项增值税额;

      利润税--税率为30%,以经营利润额为基数;

      财产税--税率为2%,以平均财产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基数;

      广告税--税率为5%,以广告费为基数;

      汽车公路使用税--税率为2.5%,以销售(工程、劳务)额为基数;

      住宅、文化设施税--税率为1.5%,以销售(工程、劳务)额为基数;

      社会保险基金--税率为5.4%,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医疗保险基金--税率为3.8%,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退休基金--税率为28%,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就业基金--税率为2%,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教育机构需求税--税率为1%,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交通工具税--税率按不同车种、不同马力确定,在莫斯科为每马力6-26卢布,在其他地区为每马力0.5-7.15卢布;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20%,以不含增值税和销售税的车价为基数;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月收入为基数,5万卢布(含)以下按12%的税率计征, 5万卢布以上-15万卢布(含)按0.6万卢布+超过5万卢布部分×20%的公式计征,15万卢布以上按2.6万卢布+超过15万卢布部分×30%的公式计征。

      20008 5日,俄联邦总统正式签署了《俄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它将于2001年月1日生效。该《税法典》第二部分主要对以下4个税种作了规定:

      1.增值税:一般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仍为20%,部分食品和儿童用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0%

      2.统一消费税:各种酒精及酒类制品的税率为每公升1-88.20卢布;烟草原料、下脚料等为零税率,吸用烟草税率为每公斤405-166卢布,雪茄烟税率为每支10卢布,各种卷烟的税率为每100010-75卢布;珠宝制品税率为5%;各种车辆的税率为每马力10-100卢布(90马力以下的轿车为零税率);汽油、柴油等税率为每吨550-1850卢布;石油、稳定凝析油税率为每吨66卢布;天然气税率为15-30%

      3.个人所得税:俄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统一税率为13%,但对个别收入规定特殊税率。

      对以下收入按35%的税率征税:彩票中彩收入,赛马赌博及其他赌博收入,从为商品、工程、服务作广告而组织的比赛、游戏及其他活动中获得的超过2000卢布的奖励,所获一定数额以上的保险金,某些存款利息,因借款利息较低而获得的某些物质利益。

      对以下收入按30%的税率征税:红利收入,非俄联邦注册纳税人所获收入。

      4.统一社会税:此税属新税种,它把原有的三种国家预算外基金(退休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合为一体,纳税人分为以下三种:

      作为雇主的单位(不包括农产品生产单位)--纳税基数为每个员工自年初累计的工资额,总计税率为:

      10万卢布(含)以下按35.6%计征,

      10万零1卢布-30万卢布(含)按3.56万卢布+超过10万卢布部分×20%公式计征,

      30万零1卢布-60万卢布(含)按7.56万卢布+超过30万卢布部分×10%公式计征,

      60万卢布以上按10.56万卢布+超过60万卢布部分×2%公式计征;

      作为雇主的农产品生产单位、个体经营者、北极地带氏族家庭小团体、农户、农场、自然人--纳税基数为每个员工自年初累计的工资额,总计税率为:

      10万卢布(含)以下按26.1%计征,

      10万零1卢布-30万卢布(含)按2.61万卢布+超过10万卢布部分×20%公式计征,

      30万零1卢布-60万卢布(含)按6.61万卢布+超过30万卢布部分×10%公式计征,

      60万卢布以上按9.61万卢布+超过60万卢布部分×2%公式计征;

      不雇工的个体经营者、北极地带氏族家庭小农场、律师--纳税基数为自年初累计的收入额,总计税率为:

      10万卢布(含)以下按22.85%计征,

      10万零1卢布-30万卢布(含)按2.28万卢布+超过10万卢布部分×12.8%公式计征,

      30万零1卢布-60万卢布(含)按4.84万卢布+超过30万卢布部分×6.4%公式计征,

      60万卢布以上按6.76万卢布+超过60万卢布部分×2%公式计征。

      关于其他税种的税率和征税办法尚待确定。

      此外,根据俄海关规定,在俄境内开办企业的外商作为对法定资本的投资而运入俄联邦关境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具有生产用途的商品以及外资企业注册后第一年进口的非消费税应税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外资企业的外籍雇员带入俄关境的自用物品免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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